巴哈马是英联邦独立成员国,在1973年独立。巴哈马由加勒比海至美国佛罗里达州东南部海域的七百余个岛屿组成。
巴哈马的公司法例受《巴哈马国际商业公司法》所规管,该法以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法》为依据。《巴哈马国际商业公司法》容许有关人士成立作特别用途的商业工具(SPV),例如有期限公司。
巴哈马公司优势
● 提供私隐保护,无需公开股东和董事身份
● 无须申报税务及缴纳任何税项
● 无需申报受益者
● 无需申报财务状况
● 海外离岸公司免除其在巴哈马的税收,且没有财产继承和赠与税
巴哈马公司注册条件
● 至少1名股东和董事(可以是法人或个人,无国籍限制)
● 必须有公司印鉴,公司印鉴式样须上报公司注册署
标准注册资本
50,000美元
所需资料及时间
● 公司中、英文名称
● 董事、公司发起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或经执业会计师、律师、公证人核证的副本
● 董事最近3个月的地址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水电、煤气费单、固定电话缴费清单等)原件,或经执业会计师、律师、公证人核证的副本
● 注册所需时间约为30个工作日(资料收齐并且尽职审查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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