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注册完成后,我们都会从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Registry)那里得到一个绿色的盒子,里面装着公司设立有关的文件,以及三个印章:法团印章(钢印)、小圆章(塑料章)和长形章(原子章)。这会给我们一个印象,即这三个印章的效能是完整一样的,至少是法律所认可的。但实践状况却不是这样。
1、小圆章
小圆章应当是国人见得最多的香港注册公司印章了,其规格为圆形,尺寸21mm,排版方式通常为双边加内圈,外圈为香港公司英文称号,两端加“*”号,印章颜色为蓝色或紫色。固然小圆章是国人见得最多的香港公司印章,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小圆章反而是3个香港公司印章中,最不具备法律效能的印章。
由于在香港《公司管理条例》中明白做出规则的公司印章,实践只要钢印一种(固然对香港公司印章还有更为细致的规则,但在此只思索其存在方式)。而小圆章存在的意义,更接近为一种“证据”,用来标明香港公司“晓得某件事情”或是“证明某种行为”。其适用的场所应为加盖在进货单、对账单、付款凭证等应为公司知悉的事项,或者盖在合同文本的修正处,证明修正行为是该公司供认的。
2、长形章
香港公司长形章又被称为英文签字章,规格为长方形,尺寸为57X22mm,排版方式为上排左起刻香港公司中英文称号,下排左起刻授权人签字横线。而颜色通常为蓝色或紫色,但也有可能呈现红色。长形章固然称之为“章”,但这个“章”与通常了解上的“章”最接近的中央,恐怕也只是“盖”的动作了。
严厉来说,“长形章”实践是签名的一种方式。同时相关条文规则,长条章必需配合授权人的签字,否则将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能。但需求留意的是,长形章由于是受权签字行为,因而只能用于普通合同,而不能用于必需由“香港公司”这一特殊个体发作行为和承当义务的特殊合同中。同时,长形章上的签名,必需是香港公司受权的签字人的签名,才干够产生法律效能,否则就算加盖了长条章,这份文件也无法产生任何法律效能。
3、钢印
好像内地公司一样,香港公司也有代表其法团位置的法团印章。但与内地公司不同的是,香港注册公司的法团印章均为金属材质的阴阳套章,也就是俗称的“钢印”。香港公司钢印普通为38mm圆形章,为便当运用,通常还会装备一副“夹子”。
从法律意义上说,这个“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香港公司公章,其运用场景也是较为严肃和重要的场景,如成文法律规则,必需采用契据的某些文件,如不动产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抵押合同、借贷合同、股票或其他证券加盖印鉴等特殊场景。
4、留意
1、香港公司的印章是在香港备案的,因而当长方形印章与小圆形原子印这2个墨水用完后,要联络原代理停止刻印。(国内公司的章是在国内停止备案的,只要经过备案的才是合法的)
2、香港公司的发票不同于国内公司的发票,香港公司的发票主要是方式发票,因而没有发票章。
3、香港公司的印章上只刻有英文称号或英文称号+中文称号,不同于国内公司章还刻有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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