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当董事会有什么限制吗?
首先先理解一下董事会具有什么权利:
1. 代表香港公司运用公章;
2. 当香港公司董事职位有空缺时委任新董事;
3. 召集香港公司股东大会;
4. 行使公司的借款权利, 在香港公司的注册股本范围内,发行新股或债券,催交股款;
5. 签署汇票、支票和收条等;
6. 代表香港公司受权其它职员行使权利,但不能超越香港公司董事自身的权利。
公司章程细则普通都明白赋予董事会管理公司的权利,但股东大会通常保存某些权利,例如决议董事的薪酬等。由于股东大会已把管理权限交给董事会,因而就不能随意取消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所作的决议。香港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业务的管理机构。公司章程细则通常对董事会的权利和会议程序等问题作细致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