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法规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应当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时,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类型
优先权
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优先权。
政府资助申请
中国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国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成功申请国外专利最高可获资助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更多有关中国专利服务费用等,请与我们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免费咨询:0755-82771201
COPYRINGT@2010-2024 香港和利源企业注册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92354号